校内各单位:
2015年,我校在接受科研审计和巡视时,“科研项目应结未结现象”是当时提出的整改问题之一。针对“科研项目应结未结”问题,科技处对2015年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对应结未结项目分别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1月集中组织了两次结题验收,但目前仍有97项因各种原因超期未结题。为规范管理,学校决定对我校2015年之前立项的应结未结科研项目组织最后一次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要说明
1、结题项目范围:2014年12月31日之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育厅项目和校级项目。
2、凡符合上述条件应结题而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研究,学校将依照项目管理相关办法,终止该项目并原渠道收回剩余经费。
3、按期结题后,项目结余经费可转入个人科研发展基金继续按规定使用。
4、在各院系(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下,科技处联合计财处已梳理出《应结未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请各院系(部门)通知到相关老师。
二、结题材料准备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准备须知》和《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准备须知》(科技处网站-资料下载)准备结题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6日之前
2、地点:师生事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3、联系人:敖老师
4、联系电话:87992876
四、科技处咨询服务:祁萌 87992089
科技处
201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