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校级科研项目和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7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和教育厅项目。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校级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2、教育厅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厅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3、因合格评估需要,今年结题模板新加了人才培养总结报告,请各位老师注意下载最新模板(见附件1、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7月12日----19日(工作日)。
2、地点:师生事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3、联系人:敖老师
4、联系电话:87992876
四、其他说明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在7月19日前提交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延期结题申请表(参照附件3)至科技处,校级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教育厅项目最多可延期一年。
2、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项目资助。终止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和教育厅项目。
科技处
20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