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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8年04月09日 16:54 机械工程学院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聚合学校科研资源,凝练科研方向,提高学校科研水平,逐步构建面向应用、服务学科专业建设的科研平台和学术体系,服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学校拟立项建设一批校级科研平台,现将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校级科研平台分为研究类平台、服务类平台和培育类平台三类。

(1)研究类平台和服务类平台是由学校资助建设的科研平台;研究类平台的主要任务为科学理论与应用研究;服务类平台的主要任务为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

(2)培育类平台是以学校名义开展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及成果转化活动,但学校不提供经费支持的平台。

二、研究类平台申报条件:

1.平台基础条件

(1)具有明确稳定并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和影响力,具备承担高水平科研任务、技术开发项目和工程项目的能力;

(2)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有一支科研实力较强、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

(3)具备开展科研工作的必要场地、设备条件。

2.平台负责人

平台负责人近5年应在平台研究领域内具备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验;

(3)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论文2篇,或SCI/EI论文1篇,或具有授权发明专利;

3.前期研究基础

平台团队近3年累计在平台研究领域内的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中的3项:

(1)第一作者SCI论文2篇;

(2)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2项;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

(4)学术专著1部;

(5)经费累计到账(不含外拨和配套经费)20万元。

三、服务类平台申报条件:

1.平台基础条件

(1)具有明确稳定的科技服务领域,具备承担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2)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有一支实力较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2.平台负责人

平台负责人近5年应在平台研究领域内具备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验或横向项目经验;

(3)具备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

3.前期工作基础

平台团队近3年累计在平台服务领域内的工作基础应达到以下条件中的2项:

(1)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2)主持横向项目1项;

(3)主持成果转化项目1项;

(4)主持科技服务工作项目1项;

(5)经费累计到账(不含外拨和配套经费)10万元。

四、培育类平台申报条件:

1.平台基础条件

(1)具有明确稳定并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承担一定科研任务、技术开发项目和工程项目的能力;

(2)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平台负责人

平台负责人近5年应在平台研究领域内具备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验;

3.前期研究基础

平台团队近3年累计在平台研究领域内的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中的2项:

(1)第一作者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

(2)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3)主持市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4)学术专著1部;

(5)经费累计到账(不含外拨和配套经费)10万元。

五、申报流程:

1.填报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拟立项建设平台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平台负责人不得参加其他科研平台;平台其他成员至多只能参加2个科研平台。

2.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

3.电子文档发至:983629548@qq.com;纸质材料(1份)提交到办公楼216室科技处

4.联系人:祁萌 联系电话:8799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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