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成工院﹝2018﹞73号),《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成工院﹝2018﹞41号)相关规定,学校现针对校内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
请各科研平台、团队根据年度内的主要科技工作成果撰写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汇报(见附件),学校将根据年度内的科研工作完成情况按上述文件对平台、团队进行考核,必要时将组织考核答辩,并依照考核结果发放2019年度的工作经费。工作总结提交至师生事务大厅4号窗口,电子档一并发送至:kjcqm@mail.cdtu.edu.cn。
考核范围: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
注意事项:市厅级科研团队应额外提供团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