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智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年11月04日 17:28 智能制造学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良好的院风、学风,宣传表彰优秀学生和学生团队,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开展智能制造学院2020-2021年“智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设置

1.学习之星(不超过3个,仅限个人报名);

2.励志之星(不超过3个,仅限个人报名);

3.活力之星(不超过3个,仅限个人报名);

4.创新创业之星(不超过3个,个人报名或团队报名);

5.公益之星(不超过3个,个人报名或团队报名);

6.先进班级(不超过3个,个人报名或团队报名);

7.优良学风寝室(由学院寝室文化节评选产生,不超过3个)。

二、参选对象

智能制造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2)曾获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3)CET-4≧425,且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

2.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2020-2021学年无挂科。

(2)执著于梦想,经得起坎坷,弘扬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勇于创新,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比赛(含学科竞赛)奖项或自主创办公司已经运营1年以上或获得专利或曾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3.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2020-2021学年无挂科。

(2)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以上的“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的同学优先考虑。

4.活力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2020-2021学年无挂科。

(2)朝气蓬勃,青春激扬,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勇于担当,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在学生群体中具有积极代表性,积极参加文体类活动并至少荣获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5.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2)思想积极进步,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新风,在助学济困、抗击疫情等领域乐于奉献,有突出事迹者;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促进社会和谐;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公平正义。

6.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成绩位于学院或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2)遵守校纪校规,班级同学无纪律处分,青年大学习无不合格记录,寝室卫生无不合格记录;

(3)班级获得2020-2021年度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四、评选流程

1.个人(团队)申请(11月4日-11月10日)

有意向参与评选,并符合评选要求的个人或团队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案。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17点之前将附件1或附件2或附件3和附件4以及证明材料(含成绩单)纸质档交至甲工楼5302分团委学生会值班处。

备注:①奖项可以团队形式申报(同一奖项中团队形式的申报不与个人形式的申报进行评分排名)。②主要事迹及证明材料落款日期在2020.07至2021.11(由于证书发放滞后需单独附上情况说明或网站公示等证明截图)。

2.组织评选(11.11-11.15)

学院组织评审团对申报个人/团队进行评选,其中优秀班集体需参加学院答辩会议,请提前准备好三分钟答辩PPT。

3.学院公示(11.16-11.18)

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工公告栏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智能制造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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