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年智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年11月16日 16:21 智能制造学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良好的院风、学风,宣传表彰优秀学生和学生团队,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开展2019-2020年智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设置

1.学习之星(不超过3个)

2.创新创业之星(不超过3个)

3.励志之星(不超过3个)

4.活力之星(不超过3个)

5.公益之星(不超过3个)

6.先进班级(不超过3个)

7.优良学风寝室(由学院寝室文化节评选产生,不超过3个)

备注:学习之星,励志之星,活力之星仅限个人报名,其余可以以团队或个人方式报名。

二、参选对象

智能制造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并获国家奖学金。

(2)曾获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3)CET-4≧425,且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

2.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2019-2020学年无挂科。

(2)执著于梦想,经得起坎坷,弘扬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勇于创新,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比赛(含学科竞赛)奖项或自主创办公司已经运营1年以上或获得专利或曾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3.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2019-2020学年无挂科。

(2)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以上的“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同等条件下通过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考试的同学优先考虑。

4.活力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2019-2020学年无挂科。

(2)朝气蓬勃,青春激扬,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勇于担当,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在学生群体中具有积极代表性,积极参加文体类活动并至少荣获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5.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2)思想积极进步,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新风,在助学济困、抗击疫情等领域乐于奉献,有突出事迹者;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促进社会和谐;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公平正义。

6.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成绩位于学院或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2)遵守校纪校规,班级同学无纪律处分,青年大学习无不合格记录,寝室卫生无不合格记录;

(3)班级获得2019-2020年度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四、评选流程

1.个人(团队)申请(11.16-11.17)

有意向参与评选并符合评选要求的个人或团队提交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案,于2020年11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将附件1或附件2或附件3和附件4以及证明材料(含成绩单)纸质档交至甲工楼5302团总支学生会值班处。

备注:a.奖项可以团队形式申报(同一奖项中团队形式的申报不与个人形式的申报进行评分排名)。b.主要事迹及证明材料落款日期在2019.07至2020.11.17(由于证书发放滞后需单独附上情况说明或网站公示等证明截图)。

2.组织评选(11.18-11.20)

学院组织评审团对申报个人/团队进行评选,其中优秀班集体需参加学院答辩会议,请提前准备好三分钟答辩ppt。

3.学院公示(11.23-11.25)

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工公告栏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智能制造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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