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8日 16:14 智能制造学院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成都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助学金档次:

1.一档:2100元/年

2.二档:3300元/年

3.三档:4500元/年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见附件1),于10301700向班级提交申请。

2.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及《智能制造学院助学金评定细则》,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分为2100元/人·年、3300元/人·年、4500元/人·年三个档次),并在本班级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填报附件3《成都工业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电子档于114日1700前报给刘影老师,学院评审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后,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资助中心报送拟资助名单及相关材料。

5.待学校公示无异议,上报上级部门审定后,发放国家助学金。

智能制造学院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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