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关于评定2020年乐山-菲尼克斯奖学金的通知

2020年09月11日 16:12 智能制造学院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在读学生,共计15名。

二、奖金设置

3000(叁仟)元/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或者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操行成绩在良好以上。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五)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专业基础知识过硬、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态度,热衷于半导体及其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各种专业方面的技能竞赛和活动,具有一定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且2019-2020学年无补考、无重修、无挂科。

(八)2019-2020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5小时。

(九)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

(十)同等条件下参加了校企合作开展的实训实习活动的学生,在实训实习期间表现积极,严格遵守实训室或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实训实习工作,实训评定或实习评定成绩优异者优先。

四、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学生本人于9月13日17:00前提交申请至5302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学生会处,材料包括《乐山-菲尼克斯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乐山-菲尼克斯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成绩单(教务盖章审核)、参评获奖证书复印件、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佐证材料,逾期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首次申请未主动提交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者,不再补报。

(二)学院评议:学院成立奖学金评议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议。

(三)公示:根据申报学生的得分情况,分名额分年级进行高低排序,综合评审后,较高分数获得者将获得该奖学金评定资格,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上报学校: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申报材料与乐山-菲尼克斯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统一报送成都工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公司相关部门核准。

 智能制造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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