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智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年11月15日 14:46 机械工程学院 

根据《智能制造学院2019年智造之星评选办法》,现将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学习之星(不超过3个)

2、创新创业之星(不超过3个)

3、励志之星(不超过3个)

4、活力之星(不超过3个)

5、公益之星(不超过3个)

6、先进班级(不超过3个)

7、优良学风寝室(由学院寝室文化节评选产生)

备注:学习之星,励志之星,活力之星仅限个人报名。

二、参选对象

学院2018、2017、2016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并获国家奖学金。

(2)曾获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3)本科生CET-4≧425。

2.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2)执著于梦想,经得起坎坷,弘扬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勇于创新,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比赛(含学科竞赛)奖项或自主创办公司已经运营1年以上,获得专利或曾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3.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2)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以上的“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活力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2)朝气蓬勃,青春激扬,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勇于担当,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在学生群体中具有积极代表性,积极参加文体类活动并至少荣获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5.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2)思想积极进步,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新风,在助学济困等领域乐于奉献,有突出事迹者;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促进社会和谐;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公平正义。

6.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班级同学无纪律处分,青年大学习无不合格记录。(青年大学习以组织部官方数据为准)

(2)寝室卫生情况较好。(优秀寝室3分/次,以生活权益部官方数据为准)

(3)学习态度端正,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班级挂科率小于10%。

(4)本科班级整体英语四级过级率较好。(大二>15%;大三>25%;大四>30%);专科英语在校期间通过率70%以上。(5)班级同学(个人)积极参加校级以上的竞赛活动并获奖。(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1,2,3,5分/次)

(6)班级获得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优先。(院级3分/次,校级5分/次)

评选流程

1.个人(团队)申请(11.15-11.18)

有意向参与评选并符合评选要求的个人或团队提交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案,于2019年11月18日17:00之前将附件1或附件2或附件3和附件4以及证明材料(含成绩单)纸质档交至德五楼3335值班处。

备注:a.奖项可以团队形式申报(同一奖项中团队形式的申报不与个人形式的申报进行评分排名)。b.主要事迹及证明材料主要发生在2019年(由于证书发放滞后需单独附上情况说明,并附证明)。

2.组织评选(11.19-11.24)

学院组织评审团对申报个人/团队进行评选。

3.学院公示(11.25-11.27)

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工公告栏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4.表彰(12.3)

学院将组织在2019年迎新晚会现场对获奖个人/团队进行表彰,特别突出个人/团队推荐参评学校2020年青春榜样。

智能制造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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