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07日 11:34 智能制造学院 



为了更好的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踏实工作,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评选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衷于参与校内外公益事业。

2.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3.家庭经济情况。申请人在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内按名额分解下达到的最终一级单位不小于一个班级,名额分解为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二、计算方式

总成绩=学期德育成绩*20%+学期学习成绩*60%+体育成绩*20%

学期学习成绩=∑(考核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学期总学分

学年综合成绩=(第一学期总成绩+第二学期总成绩)/2

三、名额分配

全院共48个名额,按类别、专业、年级以及2022-2023学年家庭贫困认定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专业

总人数

名额

20机电

128

4

20机工、22机工专升

76

3

20机制

146

6

21机电

143

6

21机工本

136

5

21机制

147

6

21机器人

77

3

22机电

145

5

22机工

76

3

22机器人

77

3

22机电专升本

50

2

22机制专升本

54

2

合计

1255

48


四、评审程序

(一)公布本年度的励志奖学金评定要求和综合排名。

(二)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于10月9日22:00前,将纸质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附件6)和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必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电子档提交邮箱:1286574747@qq.com。未按时递交申请同学视为主动放弃,名额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三)评定和审核。

(四)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罗敏老师在10月18日17:00前向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处提交电子版《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

智能制造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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