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踏实工作,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评奖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衷于参与校内外公益事业。
2.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
3.家庭经济情况。申请人在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内按名额分解下达到的最终一级单位不小于一个班级,名额分解为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三、评分细则
学年学习成绩80%,操行分20%。计算公式:总分=成绩*80%+操行分*20%。
四、名额分配
我院共49个名额,其中本科46人,专科3人,按类别、专业、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专业 |
名额 |
2019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2019机械工程 |
2 |
2019机械电子工程 |
5 |
2019级机械电子工程(专升本) |
1 |
2019级智能制造 |
3 |
2019级机电一体化 |
1 |
2019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
1 |
2018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2018机械工程 |
4 |
2018级机械电子工程 |
6 |
2018级机电一体化 |
2 |
2017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2017机械工程 |
4 |
2017机械电子工程 |
5 |
合计 |
49 |
五、评审程序
(一)公布本年度的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和综合排名。
(二)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于10月16日17:05前,将纸质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和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必须为2019-2020学年所获)复印件提交甲工楼B座5302室,未按时递交申请同学视为主动放弃,名额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三)评定和审核。
(四)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在10月24 日17点前向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刘影老师提交电子版《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附件7),刘影老师汇总后上报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处。
联系人:刘影老师
联系方式:028-87992332
智能制造学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