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档次及名额
1.特别困难1名(2000元/人)
2.一般困难3名(1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2018-2019学年必修课程重修不超过两门。
四、评选办法
1.辅导员面向各班级学生深入宣传,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
2.各学生申请提交班级审议后报学院审议,学院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4.待学校公示无异议,上报上级部门审定后,一次性发放资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公正评审,并于2020年10月16日17:00前,将《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名单表》(附件1)纸质档及电子档交甲工楼B座5302办公室刘影老师处。
联系人:刘影老师
联系方式:(028)87992332
智能制造学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