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和《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部署,现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在籍本专科生
二、评选内容
1.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34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20人,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产生。
四、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历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比例均位于前1/3。未出现不合格课程(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均无不合格补考情况)情况。
4.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均无不合格补考)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推荐优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五、注意事项:
1.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
2.“院(系)推荐意见”栏需对学生各方面表现予以手写评价,不得简单只写“同意推荐”字样;
3.《成都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必须保持一页,基础信息及在校表现内容统一机打,字体为仿宋四号,不得窜页,一式一份;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中基础信息及主要事迹统一机打,字体为仿宋四号,行距固定值22磅。主要事迹描述切忌敷衍及文不对题等问题。一式一份;
六、材料报送时间
1.各材料(附件1、附件2)于11月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cdtujxxy@163.com,邮件命名:张三-优秀毕业生申请-专业班级。
2.申请者请加QQ群:213616118。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