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成工院[2024]86 号)和《成都工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书》设立“奥美特奖学金”,用于奖励机械电子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相关专业成绩优异的学生,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机械电子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相关专业二年级以上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年内所修课程(包括选修课),除辅修微专业修读课程外,考核成绩合格;
(四)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
(六)学生因出国(境)交流学习等原因不在本校学习时间长达一学期及以上者,除参评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外,不得参评该(学)年度其他各类表彰奖励;不在本校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返校参加相关考试者,由教务处
认定其学习成绩,并经院系表彰奖励评审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可参评。
三、申请条件、名额分配及标准
1.申请条件
在校期间获得两次以上甲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比例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比例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参评学年内所修全部科目无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排名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按照各单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排名。
2.名额分配及标准
采取等额评审方式,学院分配总名额8人。奖励每生每年10000元。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区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并在院系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
(二)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报“奥美特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奥美特奖学金”评审小组由东莞奥美特科技有限公司至少两名代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对外合作处负责人组成。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 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材料提交
(一)学院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3日17:00前。
(二)提交材料:
1.附件1《2023—2024 学年奥美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4 版)》(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 2《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只需电子版)
3.申请同学请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298133416@qq.com,邮件命名:张三-奥美特奖学金申请。
4、申请同学请加入QQ群:275332340。
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11月1日